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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储备粮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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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为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全面掌握省级储备粮库存保管情况及省级储备粮轮换情况,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决定开展2011年省级储备粮秋季普查,同时进行省级储备粮轮换入库验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一)对未在轮换计划之内的库存省级储备粮,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春()季储粮普查工作规范(暂行)》检查储粮数量、储粮质量、储粮安全、科学保粮和仓储管理工作,对承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对库存粮食质量指标和品质指标进行扦样检验。

(二)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粮食局《关于拨付省级储备粮承储库仓储设施购置及仓库维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建〔2011102号)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关于对省级储备粮承储库仓储设施购置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赣储粮字〔201116号)要求,对承储库仓储设施设备的购置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已完成轮换任务的单位,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验收工作规范(暂行)》,对轮入的省级储备粮进行数量、质量验收。

(四)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西省省级储备粮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赣储粮字〔20116号)要求对承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先。

二、普查方式

秋季普查分承储单位自查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组织普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15为自查阶段。由各县(市)承储单位(签订《江西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保管合同》的法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辖承储库进行秋季普查自查,对设备购置配备情况进行自查,有轮换计划并完成轮换任务的单位对轮入的省级储备粮进行初验,于920日前将秋季普查自查报告、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及设备购置配备情况检查表(见附表5)通过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 “专项业务”→“粮油普查”→“粮油普查报告”中填报,数量、储藏情况、质量自查情况表(见附表234)通过“专项业务”→“粮油普查”→“普查情况表”中分3份表填报,轮换初验验收表(见附表678)通过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专项业务”→“轮换验收”中分3份表填报。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附表9)在自查时无需填报。

(二)普查阶段: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于9月下旬进行普查。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组织普查组结合轮换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对原有库存省级储备粮进行数量和粮情检查后填写普查表格(附表23),并对承储单位进行考评,填写考核评分表(附表1),同时,逐仓()扦样检验质量指标和存储品质指标。对承储库设备购置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购置配备情况检查表(附表5)。对今年轮入的粮食进行数量验收并填写验收数量表和账实情况汇总表(附表67),扦样检验质量指标和品质指标进行质量验收。对承储单位按照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进行检查考核,填写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附表9)

三、       工作要求

各承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储备粮秋季储粮普查自查及轮换验收初验等工作。普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反馈、边处理、边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责,凡发现在普查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

 

附表1-9(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