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省级储备粮秋季普查的通知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为全面掌握省级储备粮库存保管情况,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决定对省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秋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一)查数量。检查各承储单位省级储备粮统计台帐、会计帐、保管帐是否健全,三帐是否一致,保管账与储粮实物库存是否相符,数量是否真实。
(二)查质量。
1、检查承储库点是否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每年4月、10月对粮食品质全面检测一次(本库不具备质量检测条件的应送市、县质检站检验),检验结果填写在省级储备粮专卡上。
2、对库存的省级储备粮,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组织人员,按国标(GB-5491)要求分仓进行扦样检验。
(三)查粮情。
1、重点检查库存省级储备粮的“四无”情况。检查粮温、水分、虫害、有无霉粮情况,查看“三温图”(气温、粮温、仓温 )是否完整准确,查看有无明显高温发热情况、防虫措施,是否安装防虫帘、防虫网和设防虫线;检查是否发生霉粮,看有无因仓房漏雨产生局部霉粮,看仓房有无挂壁、结露现象,粮面有无板结,必要时对水分异常点或高温点抽样检测,检查虫粮、高水分粮、发热霉变粮的数量;检查是否有鼠、雀防范措施;检查是否存在储粮安全事故和隐患。通过查粮情鉴定“四无”粮仓。
2、检查“双低”、机械通风储粮的开展情况。
(四)查管理。
1、检查承储库点内的省级储备粮是否有擅自变点、变仓等违规行为;是否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帐、卡、牌是否齐全,五簿填写是否规范、摆放是否整齐,存储省级储备粮的仓房是否有省储粮的专牌。
2、检查保管员、检验员、防化员等是否持证上岗。保管员是否定期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粮情检查、熏蒸、机械通风记录是否完整。防化员是否每周进仓、仓储部门负责人是否每半月进仓、粮库负责人是否每月进仓检查粮情。
3、检查库容库貌是否整洁,是否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散装粮面是否平整。
4、查安全。检查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安全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检查熏蒸药剂的采购、保管、领用、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施用、全程监管,用后剩余药剂是否立即归还药剂库保管。检查熏蒸作业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检查库区用电是否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隐患。
5、检查省级储备粮储粮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查看仓顶有无漏雨、墙体有无结构性裂缝、地面有无返潮、仓库门窗有无损坏。粮温检测能否正常使用,完好率是否达95%以上。
二、普查方式
省级储备粮秋季普查分自查和普查二个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为自查时间。由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组织人员对所辖承储库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总结并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至附件4),于10月10日前报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仓储部。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将从各设区市粮食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普查组,于10月中旬进行普查。
三、普查要求
1、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辖区秋季储粮自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反馈、边处理、边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储粮管理公司报告。
2、普查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内容,做到“有点必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对普查时正在熏蒸的仓房,待散气后普查组重新检查。
3、普查组要对承储库按照《省级储备粮2009年秋季普查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考核评分,普查组工作结束后,要填写检查表格,并如实撰写普查报告。对各承储库点库存的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和处理意见。
附件: 1、省级储备粮2009年秋季普查考核评分表
2、省级储备粮2009年秋季普查分仓数量检查表
3、省级储备粮2009年秋季普查储藏情况检查表
4、省级储备粮2009年秋季普查质量检查表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