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调整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标准
发布日期:
20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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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近期,江西省调整了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从2011年起,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由以前一个轮换期限(三年轮换一次)0.06元/斤提高到0.07元/斤。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提高后,省级储备粮定额内存储损耗省财政不再予以补贴,损失损耗由承储企业自行负担。
对2011年、2012年轮换的省级储备粮,省储备粮公司将按照省财政规定的轮换费用补贴标准拨付给承储企业。从2013年起将按照新调整的每斤7分钱的标准拨付给承储企业。
(财务部 吴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