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为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全面掌握省级储备粮库存保管情况及2011年省级储备粮轮换情况,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开展2011年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内容
(一)对未在轮换计划之内的库存省级储备粮,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春(秋)季储粮普查工作规范(暂行)》检查储粮数量、储粮质量、储粮安全、科学保粮和仓储管理工作,对承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二)对在下达的轮换计划之内的省级储备粮,查轮换进展、资金回笼情况,要求待轮出库存数与已轮出数量之和与轮换计划数相符,销售粮食金额与回笼资金相符并按要求及时将回笼粮款汇至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二、普查方式
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采取先承储单位自查、后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检查组普查的方式。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三、 工作要求
各承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储备粮春季储粮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内容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承储库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 年春(秋)季普查考核评分表》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考核评分,对轮换完成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反馈、边处理、边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责,凡发现在普查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
附表: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1年春季普查轮换情况检查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