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2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情

关于开展省级储备粮2009年春季储粮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17
阅读:4475
来源: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省级储备粮2009年春季储粮普查的通知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为全面掌握省级储备粮库存保管情况,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决定对省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一次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一)查数量。检查各承储单位省级储备粮统计台帐、会计帐、保管帐是否建立,三帐是否一致,三帐与储粮实物数量是否相符,数量是否真实。

(二)查质量。检查承储库点是否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每年4月对粮食品质全面检测一次,本库不具备质量检测条件的应送市、县质检站检验,检验结果与省级储备粮验收时省质检中心的检验结果进行对照,检查项目包括粮食宜存率、等级合格率和质量指标全项合格率。

(三)查粮情。重点检查库存省级储备粮的温度、水分、虫害及“双低”、机械通风储粮的开展情况,检查安全储粮隐患,包括虫粮、高水分粮、发热霉变粮的数量。通过查粮情鉴定“一符四无”粮仓。

(四)查管理。检查承储库点内的省级储备粮是否有擅自动用,擅自变点、变仓等违规行为;检查是否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是否按《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落实了相关粮情检测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检化验室和配备有相关的人员及仪器设备,并按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检查保管员、检验员、防化员等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库容库貌是否整洁,是否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五)查设施。检查省级储备粮承储库内的储粮仓房的防漏、防潮、通风、密闭性能,测温器材及机械通风、输送、除杂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

(六)查安全。检查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安全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检查熏蒸药剂的采购、领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熏蒸作业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检查库区用电是否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隐患。

二、普查方式与结果上报

鉴于今年全国开展的粮食清仓查库以设区市为主体组队普查,为避免重复检查,今年的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由各县市承储单位(接受省级储备粮拨款的法人单位)组织人员于410日前对所辖承储库进行普查,于412日前写出检查报告并填写检查情况表(见附表1至附表8)报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仓储部。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将普查结果全省通报。

三、普查要求

各承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春季储粮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内容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对承储库按照《省级储备粮2009年春季普查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考核评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报告。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反馈、边处理、边督促整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责,凡发现在普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或普查后仍出现重大霉粮等储粮事故,造成严重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

四、工作联系

各承储单位可到省局政务网站(www.jxgrain.gov.cn),下载有关普查情况表(附表18),具体操作方法为:首先在网站首页左上角的用户登录框内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和密码,请电话询问省储粮公司仓储部,联系电话:0791-8858893)。成功登录后,在“直属单位”栏目内点击“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工作动态”子栏目下点击“表格下载”即可找到需要的表格。

 

附表 1、省级储备粮2009年春季普查考核评分表

2、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分仓数量检查表

3、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储藏情况检查表

4、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质量检查表

5、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有关人员情况表

6、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仓房、设施情况表

7、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仓房、设施情况汇总表

8、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检化验情况调查表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