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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储备粮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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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省级储备粮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赣粮储〔20092

 

各市、县(区)粮食局、省粮油集团公司: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承储库点的省级储备粮真实数量,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应建立省级储备粮台账与报表,并定期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报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以各省级储备粮承储法人单位为填报主体。各承储单位要设定专职统计人员,对所辖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库存情况建立台账、统计报表,按时向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报送。

二、报送时间。20093月份开始,以每月25日为统计数字截止日,每月28日前将当月的统计台账及报表报送到省储备粮管理公司。2008年没有省级储备粮收购计划的县(区)暂不报送统计报表,待2009年下达的收购计划完成后再报送。

三、报送内容。需报送的内容为4套台账和4份报表(详见附件),以电子表格格式报送。空白电子表格可以在省局网站下载,方法为:首先登录省局政务网站(网址为:www.jxgrain.gov.cn),在网站首页左上角的用户登录框内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和密码,请电话询问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0791-8858895),成功登录后,在直属单位栏目内点击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工作动态子栏目下点击表格下载即可找到需要的表格。

各承储单位将各套台账和报表填妥后报送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业务部。

四、加强管理。各市、县(区)粮食局为辖区内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所辖区内省级储备粮的监管职责,确保粮食品种、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区)粮食局应指定局内某个科(股)为省级储备粮业务监管责任人,同时也作为市、县(区)粮食局与省储粮管理公司联系部门。请各设区市粮食局收集本辖区各县(市、区)粮食局监管省级储备粮科(股)名单报省储备粮管理公司。

 

附件: 1、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收支平衡月()报表

2、江西省省级储备粮实际库存月()报表

3江西省省级储备粮库存分价位、年限、质量月()报表

4、江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月()报表

5、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统计库存台帐

6、江西省省级储备粮实物库存台帐

7、江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统计台帐

8江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统计台帐登统情况汇总月报表

9、填表说明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